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质量,现就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质量提升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做好土地整理、增减挂钩试点、工矿废弃地复垦等国土资源项目资金整合,规范项目管理,狠抓工程质量,打造优质惠民“精品工程”、“高质工程”、“廉洁工程”,实现项目工程管理水平、工艺质量水平、工程实体质量显著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土地整理项目。一是对过去已实施未终验的土地整治项目继续整改,确保工程不漏项,项目质量合格达标。二是根据2017年农村土地整治目标任务,每个县(市、区)集中力量打造至少一个土地整治优质“精品工程”,3月底前将土地整治“精品工程”实施方案报市局规划耕保科,方案必须包括项目名称、地点、推进计划、保障措施等。
(二)增减挂钩项目。结合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按照立项批复3年时间的节点要求,切实做好增减挂钩项目延期申报、加快进度、组织验收工作,对项目质量继续实施自查整改。2016年下达的增减挂钩计划指标,各县(市、区)务必于4月底前上报市局转报省厅审批立项,逾期未报的,市局将收回指标调剂安排。
(三)工矿废弃地复垦。各县(市)局、分局要根据《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管理办法》的要求,多渠道筹措资金,全面启动使用省厅2014年、2015年下达复垦计划指标批准立项的16个历史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各县(市)局、分局要制定项目实施推进计划,并于3月底前上报市局规划耕保科备案。
三、保障措施
(一)主动汇报,统筹协调。各县(市)局、分局要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的汇报力度,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加强同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相关部门在财评、招投标、资金拨付、审计、验收等方面的支持,并协调落实好各部门相应的职责,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早实施、早验收。
(二)加强整改,提升质量。各县(市)局、分局要按照《关于印发〈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项目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国土资〔2017〕2号)和《关于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项目深入自查自纠的紧急通知》(达市国土资〔2017〕34号)的部署和要求,在3月底前,对自查和市局检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4月中旬开始,市局纪检监察室、规划耕保科、土地整理中心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土地整治项目整改情况进行暗访暗查,对抽查发现项目未整改到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重处,并暂停该县(市、区)土地整治项目申报立项。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县(市)局、分局是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负总责。要加强对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监管,对监理单位履职、施工单位施工质量实施台账式管理,建立诚信考核及经济惩戒制度。要强化精品意识,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监管,规划设计紧密结合脱贫攻坚、美丽新村建设、农业“四区建设”,合理布局工程措施,打造达州亮点;项目实施派驻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现场代表,采取质量抽检等措施,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过程质量控制,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重点监控、严格把关,确保施工质量达到精品水平。要结合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133”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全过程的监管,全力打造精品工程、廉洁工程。对在项目建设及验收中履职不到位、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的,一旦发现,坚决予以严处。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建立“月报表、季督查、半年总结、年终考核”机制,市局将按照各县(市)局、分局上报的项目推进计划表,定期开展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廉政建设等督促检查,适时对项目推进不力、实施进度滞后的地方予以通报。年终,市局对圆满完成任务的,将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甘露杯”—国土建设单项奖评比中予以优先推荐,在年度国土管理绩效考核中予以表彰,并在指标分配、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对未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的,将约谈主要领导,在年度国土管理绩效考核中降档,在指标分配、项目安排上不予考虑。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