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你中心《关于初聘夏苗、李雪琳任管理岗位九级职员的请示》(达市不动产发〔2019〕18号)收悉。经审查,夏苗、李雪琳同志于2018年1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聘用为你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5月按期转正。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的管理人员聘用职员岗位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川人发〔2009〕14号)规定,经研究,初定夏苗、李雪琳2名同志为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5月20日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李雪琳等3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pdf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初聘夏苗、李雪琳任管理岗位九级职员的请示.pdf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夏苗等3名同志按期转正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