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
你局《关于办理李淼同志正常退休的请示》(达市通国土资〔2019〕66号)收悉,经审查,李淼,女,1969年3月生,1985年3月参加工作,符合法定退休年龄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和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李淼同志正常退休,请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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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关于办理李淼同志正常退休的请示》(达市通国土资〔2019〕66号)收悉,经审查,李淼,女,1969年3月生,1985年3月参加工作,符合法定退休年龄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和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李淼同志正常退休,请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