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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181001708 提交时间:2018-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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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程* |
来信内容 | 您好 我想请问下现在村、镇危房返耕是什么政策。如果现在老屋基返耕了,以后建新房新房地基怎么获得以及需要哪些程序和手续。另外就是现在老屋基返耕的补贴标准是怎么样的。 谢谢 |
回复信息 | 管理员回复: 尊敬的程先生: 您好,首先感谢你对国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我局对农村旧宅基地拆旧复垦主要依靠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对未纳入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的区域,根据《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农村居民由于迁居等原因,空出的旧宅基地,由土地所有者收回,统一安排使用,即空出的旧宅基地原则上应交由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复垦。对于个人自行复垦旧宅基地的,我市暂无相应补贴制度。 根据《土地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满足“一户一宅”,且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凡是能利用旧宅基地的,不得新占土地。确实需要新占土地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村镇规划管理部门许可,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宅基地面积:每人二十至三十平方米,四人以上的户按四人计算。新建住宅全部使用耕地、林地以外的土地的,用地面积可以适当增加,但增加部分每户最多不得超过三十平方米。 再次感谢你对国土事业的大力支持! 回复科室:规划耕保科 回复人:徐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