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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181001647 提交时间:2018-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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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士 |
来信内容 | 你好领导; 我问下我老家位于达县万家镇永兴村8组,现在住的还是以前的老木房子,没有在老家修过任何新房,现在想将老方拆掉重修,请问有危房补助吗?一个人可以有多少个平方的面积使用? 危房补助又是怎么算的呢? |
回复信息 | 管理员回复: 刘女士: 你好! 来信收悉。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危房补助工作由住建部门负责,请咨询当地住建部门。 联系人:潘洪彦 电话:2383350 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