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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572
提交时间:2018-03-26
联系人
颜*生
来信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达川区现在修旅游区,修路占用水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一亩,请赐予回复,谢谢!
回复信息
管理员回复: 颜先生: 你好! 来信收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修建道路属农业设施用地,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占用耕地补偿标准可参照《达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中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联系人:潘洪彦 电话:2383350 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