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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313 提交时间:2013-10-14
联系人 占*敏
来信内容 我准备在珠市街买了一个门市,但房东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请问这种情况能办理土地证吗?房东他是购买所得,房子在国税局的楼下。
回复信息 占先生:你好! 你向我局反映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你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包括原土地证书、主管机关批准文件等);(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等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谢谢你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经办科室:地籍科 经办人员:黄吉伍 联系人: 黄吉伍 (0818)2370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