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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201001645
提交时间:2020-11-02
联系人
代*文
来信内容
2018年因工作把户口迁到东莞,是集体户口 ,现在在达州购房,资料中唯独不能提供户主的原件。请问在达州购房是否有影响。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回复信息
网民朋友,您好: 来信收悉,因所咨询事宜涉及购房政策,建议咨询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系电话:0818-2143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