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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201001515 提交时间:2020-07-28
联系人 李*生
来信内容 想问下领导,达州市的新农村建设对于旧房拆除补偿与新房的购买是否为统一的标准。如果有统一标准,那么参考的标准是什么,若不是统一标准,我想知道通川区金石镇是采用的什么标准,拆除木结构房屋才100多元*平方的补偿,新房购买需要1000元*平方,对于这些价格,金石镇是否有公开的政府盖章文件?
回复信息 市民朋友: 您好!来文收悉。您咨询的事项非本部门职责范畴,建议咨询市住建部门。联系电话:0818-2143770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