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咨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信访咨询
信件编号 20201001516 提交时间:2020-06-29
联系人 祝*鹏
来信内容 你好各位领导:我是万源市太平镇坪长村一村民,2018年3月巴通万高速路临时征用我们林地作为弃渣场,当时耕地时限两年,林地一次性6000元*亩,今年到期。耕地又续租一年但林地没有了请问一下合法吗?
回复信息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巴通万高速临时征占用我们林地作为弃渣场的群众信访件。我局安排林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调查处理,经现场核实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基本情况: 经调查:反映的林地位于万源市太平镇坪长村,用地单位系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巴通万高速公路九标项目部),2018年3月16日,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因施工需要,需要征用太平镇坪长村村民祝天发、祝天军、罗举兵、祝天鹏四户村民的林地,经协商同意并签订协议租用合同,时间没作限定,征用林地的费用一次性付清,但其间一直没有使用和堆放弃渣,直至2020年4月该公司才开始利用该地块堆放弃渣经现场调查、测绘:该地块共占地8470.9平方米(折合12.7亩),其中林地4326.9平方米(折合6.49亩);林地类为商品林耕地4140.2平方米(折合6.21亩)。该地块没有取得使用林地相关手续,违法占用林地事实清楚,但巴通万高速九标于2018年12月已委托四川翁源林业设计公司办理临时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等相关手续,该地块位于设计范围内,现林地可研报告已完成,达州市林业局已过会研究通过,目前正在办理中。 建议处理意见: 巴通万高速是我市的重点工程项目,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支持该工程的顺利推进。我局在巴、万高速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群众信访中反映的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违规占用林地事实清楚,但情况较为特殊,主要是该公司已前期在办理临时占用林地的相关手续并到林业局报备,后期因施工需要才急于占用,虽属未批先占,但也同属于报批在先,占用在后,根据森林法中对林地管理的相关规定,本应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按违法占用林地进行行政处罚,但鉴于上述特殊情况,本着支持该项目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特作以下处理意见: (1)由自然资源局向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出具责令停止占用林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在林地手续未办下来之前禁止再次堆放弃渣、弃土,和继续占用林地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格处理。 (2)督促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于八月三十日前完成临时占用林地的相关手续。 (3)由我局制定植被修复方案,督促该公司于十月三十日前完成生态修复工作(因目前气候原因不适合植树、植草工作)。 (4)该公司与村民签订的租用林地合同,不属于林业行政执法范畴,已建议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与祝天发等四名村民协商解决。 万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