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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201001729 提交时间:2020-04-23
联系人 余*
来信内容 我有套拆迁(优惠购)房,不动产权证上登记的是继承。请问这登记的应该属于继承还是商品房?如要更改,请问要什么资料?
回复信息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的拆迁安置房产权证上登记的是继承,则该房屋是因继承取得的安置房。如果您认为产权证上记载的事项有错误,可以申请更正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申请更正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证实登记确有错误的材料;(三)其他必要材料。 感谢您的来信,如您仍有相关问题需要反映咨询,可致电0818-2374327详询。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