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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191001515 提交时间:2019-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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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 |
来信内容 | 市国土局: * 我们是达州市通川区龙滩乡石庙子村村民,最近有外地人正在相邻山上挖断山村三组修建一个大型的养猪场,初步计划养猪规模1万5千头。目前毁占基本农田和山林近两百多亩,并且正在石庙子一村滑坡地带打挖近100米深的地下井抽水。据说我们龙滩乡这样的大型养猪场还很有几处。 * 我们的关注是:1.这样大面积污染地下水资源的养猪场迁移到我们乡上、村上,是否经过了国土部门的审批,是否经过了环境部门的测评?2.龙滩乡地处高山,下游水流直接进入沙滩河水库,影响沙滩河水库的水质,而目前沙滩河水库已经是达州市民饮水的备用水源地,应作为水源涵养地的龙滩乡,为什么还要引进这样大型的养猪场项目;3. 像挖断山这样的养猪场,一经建成,将导致地下水污染,会严重影响下游几个村人民的生活用水; 4.目前,中央对非法占用农田尤为重视,对耕地红线三令五申,如此毁林占耕地的行为是否应得到及时制止? 5.山下的石庙子村一组,曾经地质勘探属于滑坡地带,如此打井大量抽取地下水,是否会导致地质沉降引发滑坡,导致居住在山下的村民的生命安全;6.这种既不能带动地方就业,也不能带动地方致富的项目,地方政府为什么不顾当地村民的一再反对而加以引进。 * 我们希望国土局能对养猪场占用农田和毁坏山林的行为给予调查。谢谢! ************************ 2019.5.10 |
回复信息 | 谢谢你来信反映情况,你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责成通川区自然资源局调查核实处理,并要求其在30日内完成并报告情况。如确实存在违法占地等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 (回复科室:法规监察科 回复人:杨振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