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咨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信访咨询
信件编号 20191001108 提交时间:2019-02-15
联系人 郝*
来信内容 2003年购买麻柳镇街道房屋,因原房主房产证名字是无效身份证,在派出所查无此人,导致至今无法过户,国土所要求现在房主名字和房产证名字证明是同一个人,一个无效身份证件派出所无法证明是同一人,请问无效身份证件办理的房产证是否有效,怎样来解决这个过户的问题,谢谢
回复信息 网民朋友: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S2019122号关于反映“购买麻柳镇街道房屋,因原房产证名字是无效身份证”信访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通过实地调查走访,未了解到你反映问题房屋具体情况,同时因你在网上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我局无法给予你反映问题准确回复和政策解答。请你及时与我局联系,以便为你提供不动产登记方面高效服务。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达川分局 (联系人:齐志圣 联系电话:1308815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