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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220 提交时间:2018-12-18
联系人 李*
来信内容 根据川发改能源{2010}454号批复建设,及国家矿区棚改房建设政策,川煤集团达竹矿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异地新建棚户区改造工程--小河嘴小区,目前小区正在建设施工,单位组织内部职工付款购买,请问下相关部门,此棚改户小区全面竣工后能否取得业主不动产权证书,此房产是属于集体还是个人。谢谢!
回复信息 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立即落实专人进行调查,回复如下: 川煤集团达竹矿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用地系达川区人民政府划拨用地,划拨给四川达竹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该小区全面竣工后,可凭相关依据办理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划拨不动产权证书。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达川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