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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181001714 提交时间:2018-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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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宣*人 |
来信内容 | 宣汉县东乡镇黄金槽村4组(原西北乡5村7组)村民代华,未经审批占用集体土地(原集体晒谷场)大约半亩,私自修建猪圈养猪牟利,至今已有十多年,臭气熏天,导致周围村民怨声载道。本村村民多次要求拆除,但至今未拆,他本人还想修葺一翻,请求主管部门现场核实,给村民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 |
回复信息 | 网友你好: 收到转来网友在门户网站上反映:宣汉县东乡镇村民代华,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圈舍等相关问题的交办件。县国土资源局迅速派员,经实地调查,多方取证,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事由 网友在门户网站上反映:宣汉县东乡镇黄金槽村4组(原西北乡5村7组)村民代华,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修建圈舍,导致臭气熏天,村民怨声载道,要求拆除。 二、被举报人基本情况 被举报人:代华,男,现年50岁,居住地:东乡镇黄金槽村4组,身份证号码513022196801040730,乡村畜牧医生。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2005年代华未经批准擅自在东乡镇黄金槽村4组本人房屋旁,占集体晒坝144.48平方米修建了一层砖瓦结构的圈舍,常年养猪10头左右至今,并建有两口沼气池,圈舍内一口,砖砌排污沟引排15米后一口。2018年8月,该圈舍因年久失修,后半部分垮塌,当事人自行将瓦换为彩钢棚顶。 修建圈舍时未和村社签订任何土地协议,未开过社员大会。直到2017年10月22日开了一次社员大会,会议内容:该圈舍占地是集体晒坝,属社集体,地面上的设施归属代华。如果国家、集体建设需占用该土地,土地补偿归集体。 四、认定结论 综上所述,代华未经批准擅自占集体土地建设养猪圈舍的情况属实,属非法占地行为。 处理意见 代华未经批准擅自建圈舍,非法占地事实成立。但这十余年,一直在此从事畜禽养殖,确实属于设施农业项目,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用地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已责成代华积极完善设施农用地手续。 责成当事人代华主动与干部群众进行沟通、协商,把周边环境搞好,不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 3、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我局已告知县环保局处理。 2018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