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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417
提交时间:2016-06-17
联系人
老*姓
来信内容
我是达川区石梯镇友谊街人,对于采砂船反应下,国家规定采石船于大桥上游500米开外,下游3000米开外,目前采石船已违反国家规定,目前采石船在离石梯大桥下游300米内,离石梯铁路大桥下游1500米之内,离住房150米左右,水土流失比较严重,与相关部门反应无果,说是有文件批准了的,我想知道出了事谁负责,谁这么大胆。
回复信息
感谢来信,你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能职责,建议你向水务部门、交通部门反映。谢谢理解和支持。 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