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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545 提交时间:2016-05-24
联系人 任*
来信内容 尊敬的达州市国土资源局管理人员: 我咨询一下,我所购买的四川鸿源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商品住宅房通川区朝阳中路海棠湾"蓝润十年城"小区,现在能否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敬请回复。
回复信息 管理员回复: 任强先生: 你好! 你于2016年5月24日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六条“土地登记应依照申请进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登记应由使用权人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我局按相关规定及程序进行登记。经了解,至目前为止,我局未收到“蓝润十年城”开发商为各购房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户变更登记的申请,具体情况请与开发商联系。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