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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108 提交时间:201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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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请问西外金碧世纪有土地使用证吗?
回复信息 管理员回复: 经调查,我局未收到你和该项目开发商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分户申请。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六条“土地登记应当依照申请进行”和第七条“土地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共同申请”的规定,请你与开发商共同向我局提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分户变更登记申请,我局将依照申请按程序依法办理。另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该幢楼大土地使用证原件;2.开发商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开发商公章);3.开发商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开发商公章);4.购房(安置)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开发商公章);5.完税证明;6.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7.房屋权利人身份证明和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加盖开发商印章的制式土地登记申请书(到西外金兰路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领取)。准备好以上资料后,到西外金兰路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提交申请。 经办科室:地籍科 经办人:吴光清 联系电话:0818-809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