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2009-2013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243号 邮编:635000
备案号:蜀ICP备10205179号-1 电话:2372054 单位备案编号:5117000211188
信件编号 | 20181001612 提交时间:2016-07-03 |
---|---|
联系人 | 曹* |
来信内容 | 你好,我想买一个二手商铺,请问如果到期了怎么办?到时候还需要交多少钱? |
回复信息 | 管理员回复: 曹博: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国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你咨询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