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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181001792 提交时间:2015-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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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周*士 |
来信内容 | 你好!咨询一下我家是农村的,现在住房要拆迁,只有那一处住房,但是我的户口不在拆迁住房内,我是否能够得到房屋拆迁补偿和住房安置费 |
回复信息 | 管理员回复: 周女士: 你好! 根据《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相关规定,被征地拆迁住房的安置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持有合法房屋产权证明的权利人所属户籍在册人员;(三)在被拆迁住房内居住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无其他住房的家庭人员。若不符合以上条件,但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应享受补偿安置的,按相关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拆迁时工作人员将向被拆迁人详细讲解相关政策,可当面沟通。 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