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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733 提交时间:2016-10-15
联系人 杨*
来信内容 您好!我是达州市通川区碑面镇石笋村的一农民,先因家中老宅破烂无法居住,顾决定在老宅基础上从新修建住房,请问老宅土地的使用需要哪些手续?办理这些手续需要什么材料?在哪儿办理呢?
回复信息 管理员回复: 杨川同志: 你好! 来信收悉。 你可向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申请办理原房改建手续。国土管理人员在现场勘查、资料核实后若符合建房要求将统一填表报通川区行政审批大厅办理。 联系人:罗颂 电话:237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