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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181001253 提交时间:2016-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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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 |
来信内容 | 您好,我想问下,我们是划拨土地证,和以前的老房产证。84.95平米,现在想换不动产,需要哪些手续及需要好多的相关费用? |
回复信息 | 管理员回复: “杨”: 你好,你在信箱留言提出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文件规定,在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前已持有的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不须更换。且更换证书不收取相关费用。如需更换为《不动产权证书》,请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为此,请你准备好上述资料后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提交办证申请。具体可到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查询相关办理指南或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818-2181309。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