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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576 提交时间:2017-07-13
联系人 匿*
来信内容 位于宣汉县柳池镇石堰村的采石厂严重超范围采石,非法占用耕地采矿,是否该查处?
回复信息 2017年7月20日,宣汉县国土资源局收到关于柳池镇石堰村采石场超范围采石的交办件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实地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宣汉县超华石材厂,投资人任贤华,男,现年52岁,四川省达县河市镇茶树街10号人,初中文化,身份证号513021196509173492。 二、举报内容 宣汉县柳池镇石堰村的采石厂严重超范围采石,非法占用耕地采矿。 三、调查核实情况 宣汉县超华石材厂位于宣汉县柳池镇石堰村三组,投资人任贤华,采矿许可证号C511722201112713012140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22MA62E49G5F。该矿开采矿种为砂岩,生产规模3万吨/年,矿区范围由四个拐点圈闭形成,面积0.0087平方公里,批准开采深度为627.8~610米。                                                       2017年7月31日宣汉县国土资源执法人员会同地矿股技术人员对超华石材厂进行实地检查,该厂现场已经停止生产。地矿股技术人员运用手持GPS定位仪对其开采的范围进行了测量。 四、认定结论 通过测量上图对比以及查阅2016年度该矿矿山储量年报,宣汉县超华石材厂存在越界开采行为,市民反映宣汉县柳池镇石堰村的采石厂严重超范围采石的情况属实。 五、处理意见 (一)责令宣汉县超华石材厂退回本矿区范围内采矿。 (二)对宣汉县超华石材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联 系 人:覃勇 (宣汉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5208800 宣汉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