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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169 提交时间:2016-11-23
联系人 陈*芳
来信内容 您好!“达州市人民政府令47-1号文”里面房屋安置补偿说的“选择货币安置方式的,根据应予以住房安置的人数,按照同批次或相邻批次财政评审的安置房建设综合成本价,提高1倍的标准”给予补偿,我想咨询一下,这个综合成本价在哪里能了解到?有没有相关的计算办法或者相关的文件?
回复信息 管理员回复: 陈小芳同志: 你好! 来信收悉。“财政评审的安置房建设综合成本价”按每个项目安置房所处地理位置、修建规模不同而不同,可以到安置房建设业主单位查阅财政评审的综合成本价。 联系人:罗颂 电话:237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