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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191 提交时间:2017-01-01
联系人 王*生
来信内容 您好,我想请问下,我有达州中学(洲河对面山上)的教师楼出售,国土证上是划拨形式的,那在进行二手房买卖时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吗?需要交纳的话是多少,怎么计算的。房屋面积118。
回复信息 管理员回复: 王先生:达州中学(洲河对面山上)的教师楼土地由达州中学取得,土地取得时用途为教育用地,土地性质为划拨。经与你电话联系,你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分证,土地用途具体登记是什么你不清楚。若房屋原有使用证上用途为教育用地,则需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将教育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提供与房屋相关资料到政务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若房屋原有使用证上用途为住宅用地,补缴土地出让金,提供与房屋相关资料到政务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该地段划拨住宅用地转为出让住宅用地补交出让金约为23元/平方米,按房屋产权登记面积进行计算。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达川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