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咨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信访咨询
信件编号 20181001768 提交时间:2017-02-11
联系人 覃*园
来信内容 我想问一下河市镇新龙村土地赔款已经拨下来了,土地也已经测量了一个月了,什么时候能分到赔款?能给个准信吗?我们都是在外务工人员,等不起。
回复信息 管理员回复: 覃方园同志: 你好! 来信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由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产、生活补助。其使用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联系人:罗颂 电话:237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