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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449
提交时间:2014-10-14
联系人
王*波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地上22楼,地下负一楼;负一楼用作车库;负一楼的土地证已经办为出让,请问负一楼的土地需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回复信息
管理员回复: 王世波同志: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现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地下空间权的办理请在市政府网站查阅,达市府办[2013]91号文件,《达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