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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799 提交时间:2017-04-27
联系人 橙*
来信内容 尊敬的国土资源局领导: 您好!我是达州市通川区梓桐乡三台村一位村民,想请问一下乡村修建公路(应该是机耕道)现在的占地赔偿相关条款哪里可以查的到?乡政府说没有相关文件,全凭村上干部说了算,请问是这样吗?望回复,谢谢!
回复信息 管理员回复: 橙橙同志: 你好! 来信收悉。《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达州市人民政府第47-1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乡镇企业或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参照本办法规定的补偿标准协商补偿。 联系人:潘洪彦 电话:2382250 市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七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