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咨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信访咨询
信件编号 20181001450 提交时间:2017-08-28
联系人 网*
来信内容 尊敬的国土局领导,我是达川区平滩镇桥梁石村二社村民,社长李道英因违规建房,强占我稻田,因她是社长,我忍气吞声,敢怒而不敢言。她家实际户口是三人,所建房屋超出审批面积几倍,建好的房以商品房出售。恳求领导查实,还我公道!
回复信息 网民朋友,你好: 经调查,被举报人李道英,丈夫雷学斌,全家共5人;于2013年6月28日经达县平滩乡人民政府同意建设规模300平方米;又于2015年1月19日按程序办理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取得了建设用地150平方米;经现场核实,该村民实际的住房建筑占地面积253.7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68.75平方米;超过用地审批面积103.75平方米,建筑面积968.75平方米。针对其超占地及超建筑面积的行为我们将汇同住建部门调查处理。 最后感谢您对国土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谢谢!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达川分局 (经办人:马家管理所张洪 电话:339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