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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523 提交时间:2014-11-28
联系人 李*成
来信内容 您好:我家是达州市大竹县欧家镇大堰村伍组 由于镇上修公路把我家土地占用了 六亩 ,但是政府也不补偿直接就修路,大家都知道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失去了土地就等于失去了最低生活保障,每次看到新闻都说政府是帮助农民解决问题的,结果说的都是一些空话,在这期间我父亲还跑到省上去投诉,结果省上打电话到乡政府,叫乡政府把我父亲接回家,由于我父亲不能上网打字所以特来电话叫远在深圳打工的我上网寻求帮助 。我也在网上查询咯说有补偿 我也有在网站上查询中央巡视小组电话结果查询不到 所以我只好向达州市国土局寻求帮助 希望您们能帮我们解决问题 上面电话是我家的电话 QQ是我的 我是他儿子 我叫李贤兵 电话18938031887 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大力帮助 在此谢谢您们!!!
回复信息 管理员回复: 信访人李先成反映“欧家镇政府修建公路占用李先成家六亩土地未补偿”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与欧家镇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调查大竹县林业局修建防火通道需占用欧家大堰村1、5、6组;庙坝镇华山村5组集体土地25亩。该项目欧家境内共涉及46户,大堰5组38户涉及16户,其中占用李先成3.1亩土地。当时按照讨论群众意见:自行调整田土修建道路,一是方便护林防火通道,二是方便群众出行难。 二、据信访人李先成2014年9月阻止施工,要求占用土地补偿费。由村组干部及林场工作人员以及施工方一道先后8次到李先成家协商解决,因为该项目修路是大家的出行路,属公益设施用地,均未补偿,确实考虑到李先成家占用了3.1亩土地,经村组与四方山林场协商调整四方山林场(李先成对面)周围的闲置菜地3.3亩土地给李先成。 三、欧家镇政府处理意见是同意原村上的解决方案:一是方便群众出行而占用的田土、荒山面积,由村组实行土地调整,不存在土地经济补偿问题。二是考虑到李先成被占3.1亩土地,经村组与四方山林场协调,四方山林场同意将林场周围的闲置菜土约3.3亩调整给李先成,大堰村5组再调整0.5亩土地给李先成。 此复 (联系人:廖建伟 联系电话:6234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