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2009-2013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243号 邮编:635000
备案号:蜀ICP备10205179号-1 电话:2372054 单位备案编号:5117000211188
信件编号 | 20181001526 提交时间:2014-09-26 |
---|---|
联系人 | 陈*生 |
来信内容 | 你好,我购买的商品房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办妥按揭贷款后,开发商要求涨价,我不同意,他就不给办证,其他住户已经办证了,请问我能不能自己前来办理土地证?谢谢! |
回复信息 | 管理员回复: 买卖双方均可申请办理土地证。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须提供房产开发公司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购房户的购房合同、购房户身份证复印件、购房户房产证复印件、契税发票、纳税确认表等资料,同时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国土资源局窗口提交申请后方能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