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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546 提交时间:2017-07-19
联系人 老*
来信内容 请问一下,在建设市政道路施工中,如需补征土地,程序如何办理?需要填什么表格
回复信息 管理员回复: 老雷同志: 你好! 来信收悉。建设市政道路施工中,需补征土地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并联窗口提出用地申请(附领导批示或市政府、项目指挥部会议纪要); 2.市政务服务中心通知市国土行政审批窗口办理; 3.市国土行政审批窗口通知市国土勘测规划队进行实地勘测,出具项目用地面积分类表,交市征地事务中心; 4.市征地事务中心根据面积分类表,测算征地补偿费用,拟定征拆计划; 5.市征地事务中心将所有资料交市国土行政审批窗口,向通川区政府印发下达征拆计划的函; 6.通川区政府交通川区征拆办开展征地补偿工作。 7.征地补偿工作结束交业主用地。 若项目首次是由市征地事务中心进行征拆工作的,在补征地面积分类表出具后,由市征地事务中心开展征拆工作。 联系人:潘洪彦 电话:238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