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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827
提交时间:2014-06-12
联系人
周*
来信内容
我想请问达州目前做土地综合整治增加挂钩项目,对农民的赔偿是以哪个标准执行的,是哪一个文件呢?谢谢!
回复信息
管理员回复: 周辉同志: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现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补偿标准是由各县(市、区)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的,国家、省、市未出台统一的补偿标准。针对你咨询内容,请向项目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咨询。 市国土资源局规划耕保科 陈海军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