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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254
提交时间:2014-03-23
联系人
符*杰
来信内容
关于农村占用耕地建造住房的罚款政策是怎样的
回复信息
管理员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在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这是土地管理法的一条特殊规定,不存在罚款,超标准多占的土地也以非法占地论处。感谢你对我单位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 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