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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252 提交时间:2014-02-19
联系人 郭*
来信内容 您好,我老家是达州市百节镇的。我家由于原来的房已经成了危房,而父母又长期在家居住,所以想在村里另外的地方新建一处。但在审批过程中,镇上的相关责任机构表示说我们的居住地已经被纳为以后城市开发的区域,所有的住房建设已经被冻结,不能在建设。所以想请问下是否有相关的文件?对于危房有没有相关的政府保护政策?谢谢
回复信息 管理员回复: 郭川同志: 我局收到您了解农村村民建房有关事宜的来信,现将回复如下: 为保证马家乡、百节镇、赵家镇区域连片总体规划和控详规划的有效实施,2013年4月22日,达川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原马家临港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暂停马家新城规划范围内一切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如确需建设,由户主持户口簿、原房土地证、危房鉴定报告提出建房申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规划居民点选址,经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意后,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52条、第53条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达川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由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住建局,电话:2652709)组织实施。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桂征雄 联系电话:0818-237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