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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123 提交时间:2017-11-02
联系人 M***L
来信内容 Hi:请问达州市西外(尚品花园)项目初始登记(大证)完成了吗?届时业主可以自行办理分户登记吗,需要到开发商处领取什么资料?(大证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购房合同 完税凭证 )是否还需要补充资料,非常非常感谢! thanks。
回复信息 管理员回复: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您关于西外“尚品花园”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的留言收悉,现在回复如下: 经查您所述西外“尚品花园”项目已于今年9月7日办理了1、2、3、4幢不动产首次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大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规定,您应与开发商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分户登记。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感谢来信!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科 吴光清 电话:0818-2181559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