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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366 提交时间:2017-11-09
联系人 黎*城
来信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家位于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莲印乡3组,因我家十年前修建房屋时因资金紧缺没修建厕所及厨房,现如今的厕所及厨房都是后来临时建的,与房屋分开建的,现如今想把厨房及厕所结合在一起,我们而且常年在外务工,没怎么在家,现因外公外婆在家看守监护我弟弟读书,考虑到下雨路滑老年人上厕所不方便还要到外面之前临时修建的一间小茅厕方便、也没有装照明,所以我想在卧室旁扩建厕所及厨房方便老年人不用每天冒着刮风下雨到十来米开外的厨房生火煮饭,望理解一片孝心。帮帮忙谢谢
回复信息 管理员回复: 黎金城先生: 您的留言我局已收悉,感谢您对大竹县国土工作的支持。现就您留言所咨询的厕所和厨房与原房屋分开,现想修建的事宜,我局及时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并对您咨询事项进行详细了解,其主要咨询是原有住房已变成危房并且离龙潭水库较近,已无法居住,现咨询怎样办理搬迁修建新房手续。现将有关情况书面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及《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号)等相关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后再依法按程序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而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再按程序由社、村、乡镇人民政府及当地国土资源所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建房及用地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审查审核,对符合条件及资料齐全的由当地国土资源所统一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及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因此您咨询新建住房需先到建设部门取得建设规划许可,应符合一户一宅的标准,原有住宅必须拆除。新建宅基地审批手续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程序经公示后,社、村、乡镇人民政府及当地国土资源所审核签署意见再统一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及县人民政府审批。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到当地国土资源所和大竹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股咨询。 再次感谢您对大竹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一切顺利! (联系人:行政审批股 贺波 电话:6252835) 二0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