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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197 提交时间:2017-11-10
联系人 杨*清
来信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渠县涌兴镇涌南村村民。 眼下营达高速公路要从我家过,土地和房子都被占用。听说占用后家里人可买社保,村上说要家里面占了8分多可以解决一个人,是不是这样规定的? 哪些地方能看到关于本地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的相关文件、公开信息?希望能得到您的具体回复,谢谢!
回复信息 管理员回复: 杨清清: 你好,营达高速公路建设征地安置的问题,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营达高速公路(渠县段)项目建设征地安置严格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7—1号及《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营达高速公路征地安置。 2、具体安置人员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推荐并落实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在册农业人员。 渠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