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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103 提交时间:2014-08-10
联系人 曹*超
来信内容 请问关于盘石乡“明月江生态旅游观光项目”怎么未见其土地征收公告就已经动工建设?
回复信息 网民反映“明月江生态旅游观光项目未见土地征收公告就动工建设”的问题,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土[2011]145号)批准的征地方案,达州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1)第3号,对所征收的磐石乡渡口村1组2.6436亩土地按照:1、征收土地的范围;2、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4、征地范围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5、有关征地劳动力安置补偿;6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民或其他权利人等6个方面内容进行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 2014年8月21日 (联系人:李 威,联系电话:1508289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