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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895 提交时间:2013-12-29
联系人 罗*杰
来信内容 我老家是双庙乡的,户口已迁至外县。家中老人于2001年去世,房屋无人居住。这种情况能不能宅基地确权,该如何做?听说最近房屋在投保,无人居住房屋和无户口的不享受此政策,是不是有这回事?
回复信息 管理员回复: 罗化杰: 我局收到你问寻关于办理老屋土地使用证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据你反映,该房屋所有权人已经去世,因此该房屋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需持原房屋产权人死亡证明、本人身份证明、房屋的用地手续及其他相关手续到房屋所在地的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登记。你所说的房屋投保,到目前为止,达川区还没实施该政策。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达川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