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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418 提交时间:2013-12-24
联系人 罗*红
来信内容 请问,达州市人民政府令47-1号文件,第四页第三章中提到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是2013年是多少钱一亩
回复信息 管理员回复: 罗税红同志: 12月24日,我局收到您反映《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达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7-1号)第15条中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问题。目前,我市达川区、通川区、大竹县、渠县和万源市为1580元/亩,宣汉县和开江县为1450元/亩。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2月31日 (联系人:桂征雄 联系电话:1389042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