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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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818 提交时间:2015-08-15
联系人 张*波
来信内容 请问一下2014年的迁坟补偿标准是多少?谢谢
回复信息 管理员回复: 张国波同志: 你好! 根据《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相关规定, 坟墓补偿分普通土堆坟,砖、石、水泥修砌,砖、石、水泥修砌加有花岗石、其他材料刻成的墓碑等三级,补偿标准分别为每座2000元、3000元、5000元,补偿后就地深埋或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