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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878 提交时间:2016-05-15
联系人 张*
来信内容 1.目前的房屋拆迁政策是依据是哪个文件? 2.负责新北站拆迁工作的人员宣传都是2008年的补偿政策,这样是否合理?请准确详细回复为盼
回复信息 张林: 你好! 感谢您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关心。 一、目前我市范围内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是按照《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达州市人民政府47-1号令)规定执行。施行时间从2013年10月1日起。 二、新北站占地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从2013年上半年开始,至今未结束。《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达州市人民政府47-1号令)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施行前,征地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方案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发生的征地拆迁安置事宜,扔按原办法办理。”因此新北站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扔沿用原市政府47号令标准执行。 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潘洪彦  电话:238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