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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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201001686 提交时间:2020-12-10
联系人 匿*
来信内容 《就近日江湾城业主比较关注的八期调规的事项,现作如下情况说明: 我司本次调规是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达州市中心城区商业用地转型规划调整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申请对八期原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的,本次调规是完全按照政策方案要求和条款执行,调整后,八期仍将保留约4.7万平米商业,并以商业街区等形式呈现,各类业态丰富。 同时,为了满足江湾城大社区的配套需求,我司在八期对面的安置房旁边已取得10号商业配套用地,该地块规划中的商业计容面积约4.2万平米,为集中式商业综合体模式打造,公司现已启动10号地块的报规报建工作,公司将会加快建设10号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力争早日呈现在广大业主朋友面前。所以,随着江湾城的后期建设的完善,八期的街区式商业街和后期10号地块的集中式商业综合建成后还将增加约9万平方商业配套,商业面积和各类业态足以满足片区内居民的休闲娱乐消费配套需求。》 以上为宏义地产对8期调规的说明,请问是否为真实。前期张家坝A07-02*02、A08-01*02土地性质均为C21商业用地(可兼容不大于20%的住宅用地);后期调整为总计容住宅建筑面积占比为70%;是否属实?如属实,程序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前期购房时,宣传为帆船酒店,大型商业综合体)。目前此项目现场已在施工,是否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
回复信息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 来电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关注,关于您反映宏义江湾城8期项目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用途管制科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所反映的宏义江湾城8期涉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管不力的情况,经我局核实,情况不属实。您反映的宏义集团已经开工半年的情况,不属于我局的监管职责,建议由市城管执法局办理;同时我局在接到群众反映开发商先行开工时,已经第一时间责令开发商停止动工。您反映的商家虚假宣传情况,不属于我局的监管职责,建议由市市场监督局办理。 根据《达州市中心城区商业用地转型规划调整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我局已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和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您想了解的《达州市中心城区商业用地转型规划调整实施方案》中提及的达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的概念,按照省政府对《达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的批复,江湾城属于达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二、政策依据 根据《达州市中心城区商业用地转型规划调整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正按程序办理宏义江湾城8期项目用地转型规划调整相关事宜。 三、处理结果 根据《达州市中心城区商业用地转型规划调整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在文件有效期内提出的申请,所以宏义江湾城8期项目用地转型规划调整申请有效,目前仍然在按照程序持续推进,必要时可以组织听证。 我局将继续为广大群众做好服务工作,让群众拥有更舒适的生活环境。感谢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经办科室:用途管制科,经办人员:何朝东(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818-2391742)。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