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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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427 提交时间:2016-05-27
联系人 谢*贵
来信内容 局长:你好 我家住宣汉三墩乡大窝村,前些年村里住户迁出本村,迁出者的土地由全村村民集体重新分配,分配后没有登入土地证书,现在土地重装界,他们居然说土地是他的,干部意见模糊,我应该拿出土地来吗?根据《物权法》和《国圡资源法》,土地都应该不属于迁出者,求解达。还有土地应归谁
回复信息 管理员回复: 谢趾贵: 你通过网上留言咨询关于“农村承包土地有关事宜” 收悉。现回复如下: 农村承包土地经1999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和2004年换证予以确认。村民原承包土地因户籍迁移产生的变化受具体时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情况比较复杂。你所提出的问题,可以向当地乡政府申请,由县农业主管部门调查解决。 特此回复。 宣汉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