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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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91001826 提交时间:2019-11-03
联系人 宣***乡
来信内容 现将有关情况反应给领导,磨峡村村民在我组退耕还林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未经我组村民同意,同时也未出示相关手续,且将原来退耕还林的时候回种植的碗口大小的树木砍伐殆尽,同时又处于宣汉县规划的州河亲水走廊沿线。忘领导为我组村民们主持公道。
回复信息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于2019年11月11日,收到市局转来的信访事项,我局对信访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 信访人的基本情况 由于该信访件属匿名件,无具体信访人和联系方式,无法与信访人见面沟通反映的具体事项。 二、反映事项及诉求 信访人致信反映东乡镇磨峡村村民在我组退耕还林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未经我组村民同意,同时也未出示相关手续,且将原来退耕还林的时候回种植的碗口大小的树木砍伐殆尽,同时又处于处于宣汉县规划的州河亲水走廊沿线,忘领导为我组村民们主持公道。 3、 调查及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实,村民反映情况属实。2013年10月1日,东乡镇磨峡村4组村民符纯劲与宣汉县东乡镇磨峡村4组社长田仕忠签订了土地承租协议书,承租土地及荒山面积:8.9亩(其中2000年规划的退耕还林地块约2亩);小地名:河堤,四至界畔为,东:以原焦山村二社农户看管林界为界,南:以原焦山村一社水沟为界,西:以农户林界为界,北:以长沙田角,原磨峡村一社林界为界;承租价格:50000元(五万元),承租期限:30年(从2013年10月1日至2043年10月1日)。同年10月11日符纯劲将土地承包合同转租给王千福、王千寿和王千喜三人(系四川浓腾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人员),关于东乡镇磨峡村村民在我组退耕还林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问题,系四川浓腾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原公司已经承包的东乡镇磨峡村四社(小地名:四方坪)土地上开始动工修建库房,用于存放柠檬鲜果,占地面积986平方米。东乡林业站于2019年11月4日发现该公司未批先建行为后,向该公司发了停工通知书。要求相关手续未办理前,一律不许动工修建。 目前,该处已停工,未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只修建了部分围墙。 办理单位:宣汉县东乡林业站 经办人员:胡兴华 联系电话:13002856567 李 超 联系电话:15984494076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