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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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91001505 提交时间:2019-10-30
联系人 陈*容
来信内容 我是大竹县东柳街道柳滨小区的安置房住户,我们都入住十二年多了,至今都没有拿到产权证,连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工本费都交了的,大家对此很有意见!当地政府部门推诿拖拉,希望你们能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落实办理,尽快消除大家的不满。谢谢!
回复信息 网友你好: 来信收悉。现将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基本情况 我局工作人员于2019年11月22日到柳滨小区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来信人所反映的房屋位于东柳街道东柳村8组庞家湾一、二期安置房。由东柳街道办事处修建,均已竣工并交付使用。其中,一期安置房共10幢房屋,建筑面积18872.48平方米,已办理用地手续并办理了总土地使用证,目前未能办理产权的原因是,住建局没有完成一期安置房屋的房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书;二期安置房共3幢房屋,建筑面积12391.94平方米,建设用地手续齐全,可以申请办理分户证。 二、政策依据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竣工验收备案书等房屋已竣工的材料为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必要材料。 三、处理结果 由于信访人没有提供联系电话和安置房屋属于一期或二期,无法了解具体情况。我局联系了东柳街道办事处,告知了信访情况,并通知其及时到县住建局办理一期房屋竣工验收备案书。及时申报办理首次登记和为全体安置户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二期房屋及时收集报件资料,为安置户办理不动产分户证。 感谢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经办科室: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办人:陈建辉,联系电话:0818-5298085 大竹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