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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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91001311 提交时间:2019-09-25
联系人 崔*平
来信内容 你好,我是达川区华川家属院,去年因为金南路我们家属院被拆迁了一半,我们以前是封闭式家属院,治安卫生一直很好,现在连围墙也没有了,拆迁空余部分还杂草丛生。在现在四城同创的情况下,是不是应该给我们恢复原貌?
回复信息 崔晋平先生: 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执行城市规划而实施的拆迁行为责任主体为当地人民政府,由拆迁行为引起不安全因素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你反映的华川家属院治安问题及围墙是否可以恢复等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咨询当地社区或政府。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29日 联系人:潘洪彦 电话:238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