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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91001301 提交时间:2019-08-21
联系人 李*丰
来信内容 达川区石板镇政府对面的光华农贸市场陈光华开发的商品房(实为还建房)有一房二卖现象,现在已经提交至法院,半年过去了,怎么还没有立案起诉呢?
回复信息 李裕丰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由于您所反映关于“达川区石板镇政府对面的 光华农贸市场陈光华开发的商品房(实为还建房)有一房二卖现象,现在已 经提交至法院,半年过去了还没有立案起诉”的问题,不在我局职能职责范 围之内,建议您向所提交的法院咨询相关立案起诉信息。感谢您对自然资源 和规划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经办人:陈邦举 2019.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