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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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619 提交时间:2015-08-16
联系人 张*华
来信内容 受宣汉白岩滩水库右干渠I标段的伍家山和童家坡隧道影响,本村多户村民大部分田地被占用。目前存在三个问题,请调查核实: 1、第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附件2,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中坟墓补偿标准分别是2000元、3000元和5000元,但本村被告知和执行的标准却是500元和1000元。 2、占用的田地获得补偿细目不明,不知怎么计算出来的。
回复信息 张国华朋友: 您好! 您网上留言信件,我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达市府令第47-1号)适用范围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凡经依法批准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补偿安置。国家和省确定的大中型水利、水电、铁路、公路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您所反映的宣汉白岩滩水库占地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 2、您反映占用的田地获得补偿细目不明和相关补偿标准的问题,建议您向具体实施征收补偿的宣汉白岩滩水库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18-5212678)咨询。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部门的关心和支持! 宣汉县国土资源局 回复人:王魁